照顧者與教育工作者 » 認出情緒還不夠

中三時,一位女同學的華文成績全班最低。我因為沒有認真讀書,考了倒數第二。她很傷心。我只能看著她獨自留在課室裡默默流淚,卻甚麼也做不了,甚麼也說不出來。

那是在我的感官突破之前。即使當時,我也能認出別人明顯的憤怒、快樂或悲傷,只是可能察覺不到自豪、嫉妒等較微妙的情緒。認出那些明顯的情緒,並沒有讓我更懂得怎樣應付眼前的情況。

我不需要再看一張圖片,學習流淚的人可能正在傷心。我需要的是把所認出的情緒、它對身為一個人的我意味著甚麼,以及我能做甚麼,聯繫起來。

表達情緒又是另一件事。2010年,我練習過在較弱和較強的悲傷、快樂及其他情緒表達之間變化。那項練習是在嘗試表達感受的不同程度,不只是說出正確名稱。

 

答對之後呢?

我見過一些自閉訓練課程,教孩子把臉部表情與情緒詞配對:他很開心,她很傷心。對於認不出這些表情的人,這可以回應一個真實的困難。不過,辨認不一定是缺失的能力,答對情緒名稱,也不等於懂得如何面對它所傳達的信息。

這對身為一個人的我意味著甚麼?我與此有何關係?甚麼對這個人重要,又有甚麼關係或責任把我們聯繫起來?這不只是計算自己會得到獎勵還是懲罰,而是認識到自己是參與者,不僅是旁觀者。

我應該怎麼做?眼前需要的是傾聽、詢問、幫助、留出空間、停止某個行為,還是彌補傷害?回應必須適合具體的人與處境。傷心不一定需要建議,憤怒也不會自動讓生氣者的要求變得合理。

這會怎樣影響我往後的生活?我的回應、重復這種回應,或把它養成習慣,可能帶來甚麼後果?片刻會結束,但關係與選擇的後果可以延續。

這不是另外三道需要背熟答案的題目。一個人可以說出很有說服力的解釋,解釋所指的體驗卻仍然無法觸及。我在關係意義中探討這個缺失的維度。

 

一次事件可以揭示反復出現的問題

想象一個人使用了帶有種族或性意味的侮辱性詞語。他認出聽者不高興,於是學會不在這個人面前使用這個說法。眼前的互動或許改善了,但學到的東西太狹窄。

這個說法傳達了怎樣看待被指向之人的態度?使用它對這段關係造成了甚麼影響?現在需要彌補甚麼?如果養成習慣,還可能傷害誰?反復發生的事件,會怎樣影響信任、友誼、工作與未來的機會?

重點不只是避免被發現或受罰。即使沒人抱怨,對方的體驗仍然重要。只學會“不要對她說這句話”,可能完全沒有改變那套會繼續在其他人身上製造更多事件的行為方式。

可能既有需要立即制止的傷害,也有需要理解的深層模式。我們不必二選一。

 

軟件缺陷的比喻

在使用AI編程代理的工作中,我常遇到同樣狹窄的做法:作出最小改動,讓失敗的測試變綠,然後就當作任務完成。通過測試是有用的證據,但測試可能只覆蓋了暴露問題的那個例子。自動程序修復研究(英文原文)提醒我們,有些補丁雖然通過現有測試,卻不能推廣到其他情況。

調查可以深入幾個不同層次。我們可以修補眼前的個別事件,消除反復出現的同類缺陷,改變不斷產生缺陷的系統設計,或質疑最初讓這種系統顯得合理的前提與設計方法。

在第一層增加更多例子,不一定能揭示第四層的問題。處理不同層次,需要不同視角,而不只是更努力地重復同一種做法。

小改動不是敵人。真正理解原因之後,可能只需在正確的位置作出一個小修正。錯誤在於,把一個通過測試的小例子當成完整解決方案,或認為大規模重寫必然更深刻。

在教育中,更深的問題可能涉及我們自己的學習模型:我們是在發展理解與自主行動的能力,還是只測量學習者是否給出我們預期的答案?軟件比喻所指的是解釋與教學方法是否充分,不是把人判定為有缺陷的機器。

 

改變行為不是全部任務

一個人可以學會獲得認可的回應,眼前的情況卻仍然像從前一樣難以理解。行為可能因為記住規則、害怕後果、渴望認可而改變,也可能因為真正發展出另一種理解方式而改變。單看外在結果,無法知道發生的是哪一種。

這讓我想到,做出某種靈性修行,與領悟它所指向的東西,是兩回事。修行可能幫助我們少惹麻煩,卻尚未化解底下的困惑。同樣,控制一個症狀,本身不代表它的成因已經改變。

這不是在說,突破到來之前就不應提供有用指引。一個簡單建議,或許就能幫助年輕的我走近那位同學:問她是否想有人陪伴,聽她說,而不是否定她對成績的在意,或問她是否需要幫助找人談談。這些是我現在能想到的可能回應,不是我當時做過的事;也不能保證她希望我介入。

一個實際的起點可以避免束手無策。但它不應該成為我們期望這個人能夠學會的上限。

 

讓教學通向更能自主參與的生活

先找出真正的缺口。這個人是沒有注意到線索、誤解了它的意義、想不到可用的回應、難以開始回應,還是沒有顧及較長遠的後果?同樣的外在沈默可以有不同原因。

從真實而能夠應付的處境開始。討論甚麼對當事人重要,在合適時嘗試回應,再回頭看看發生了甚麼。改變情境,問問哪些地方變了。允許學習者質疑不明智的慣例,不要把贊同當作理解的唯一標誌。

共同工作、故事、遊戲與戲劇,給了我單靠解釋無法提供的參與方式。它們也暴露了那些我以為自己已經理解的事物中,仍然存在的局限。

一項香港情緒辨認訓練研究(英文原文)發現,進步能夠延伸至不熟悉的測試情境和人物。這是在所測量技能上的有用成果。但它本身並沒有回答,我的課室經歷所提出的有關個人意義、行動與未來後果的問題。

我已不再面對開頭描述的困難。解決它之後,我才有了另一個比較基礎。如今,我能夠區分認出她的悲傷,與理解自己可以怎樣參與她生命中的那個時刻。

自閉人士的行為不尋常,並不代表毫無緣由。某種行為可能在他們的體驗中有道理,也可能是處境塑造了某種並非刻意選擇的傾向。它還可能是一種舊回應,在形成它的條件消失後仍然延續。不知道解釋,是繼續調查的理由,不是認定沒有解釋的理由。

目標不只是針對一張臉給出正確答案,而是讓回答的人能夠理解並參與更多生命的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