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房間看起來安靜整齊,卻可能讓人難以使用。持續的嗡嗡聲、桌面反光、不舒服的椅子,或清潔用品的氣味,都可能佔據一個人本來需要用來學習、工作,甚至只是待在那裡的注意力。
我設計這份環境檢查清單,是為了推動自閉人士使用的場所作出實際改善。我的出發點是使用空間的人:他需要做什麼,什麼妨礙了他,怎樣調整才能讓他更容易參與?
以下問題可用於住家、課室、工作場所、會議室或活動場地。選取相關問題,並按情況調整。每個人的感官偏好不同,同一個人的需要也可能隨著活動、時段和疲倦程度而改變。
從使用者和活動著手
詢問具體情況。「在這張桌子工作時,什麼讓你覺得困難?」比「你有感官問題嗎?」更有用。了解什麼已經對他有幫助、他想嘗試什麼,以及哪個問題最需要處理。
除了當場口頭解釋,也提供其他回應方式。有些人可能寧願稍後寫下來、指著照片說明、示範問題,或使用平時的溝通輔助工具。當事人信任的支持者可以協助,但仍要以當事人的偏好為中心。一個人沒有出聲,或沒有明顯表現出難受,並不能讓我們知道他是否舒適。
如果當事人難以辨認不適的來源,可以一起尋找規律:是否與某個座位、繁忙時段、設備啟動,或清潔後的變化有關?旁觀者的解釋是需要查證的線索,不是對當事人感受的定論。
實際走一遍環境
在空間實際使用時檢查。空房間與擠滿人的同一個房間,聲音和感受可能很不一樣。也要查看抵達路線、等候區、廁所、活動之間的轉換,以及通往較安靜地方的路線。
- 聲音:風扇、通風設備、其他器材、交通、談話和鄰近房間會傳來什麼聲音?有沒有短暫查看時容易漏掉的間歇性聲音?能否移動設備、停止播放背景音樂、提供較安靜的座位,或把嘈雜活動安排在其他時段?如果耳部防護用品有幫助,也要商定當事人如何接收必要的溝通和緊急資訊。
- 光線、眩光與移動:照明是否讓進行這項活動的人感到舒適?詢問眩光、反射、可見閃爍、螢幕,以及視野內的移動是否造成影響。在條件允許時,嘗試換座位、調整百葉窗或改變照明設定。同時確保使用空間的人仍能看清文字、面孔、台階和標示;並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較暗的光線。
- 氣味、空氣與溫度:詢問香味、清潔用品、食物氣味、不流通的空氣、冷熱和穿堂風是否造成不適。能否去掉非必要的香味、改在其他時間清潔,或調整通風?檢查擬議的解決方法是否會產生另一個問題,例如用空氣清新劑蓋過一種氣味,或增添一台嘈雜的風扇。
- 觸感、座位與個人空間:椅子、桌子、地板和經常接觸的物品,用起來是否舒適?是否有足夠空間避免不想要的身體接觸?當事人能否選擇別的座位、改變姿勢,或在需要時走動?添置坐墊、有特殊紋理的材料或其他感官用品前,先問使用者;他可能並不喜歡這些東西。
- 視覺上的安排:當事人能否找到所需物品,而不必在讓人分心的雜物中翻找?重要物品是否放在可預期的位置?有需要時使用清楚的標籤或圖片,並解釋布局的變化。保留辨認門、控制裝置和危險所需的對比與資訊。
- 人群與活動:擁擠、附近有人走動,或幾個人同時說話,是否使參與變得困難?考慮提供不同座位、縮小組別、安排較安靜時段的預約,或讓當事人在別處等候。辨明活動中哪些部分需要大家聚在一起,其他部分就能更靈活地安排。
- 自主調整與休息:當事人能否自行調整某些條件、提出改變,或休息一下,而不必每次重新解釋一遍?如果開口說話會變得困難,可以事先約定一個簡單信號。讓較安靜的空間容易找到,由使用者自願選擇,並有清楚的方式返回活動。對於兒童或需要支持的人,安排適當協助或照看,不要把這個空間變成懲罰的地方。
- 資訊與轉換:當事人是否知道該去哪裡、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以及大約需要多久?盡可能在抵達前說明可能出現的噪音、照明或人群情況。安排有變時提前通知;如果原有安排變得難以使用,也提供實際可行的替代辦法。
按照個人感官需要調整環境,也是英國國家衛生與臨床優化研究所(NICE)關於成年自閉人士及自閉兒童和青少年的指引所提倡的原則。這份清單是討論和試行調整的實用起點,並不是給房間頒發認證的標準。
選擇使用者實際用得上的調整
先處理造成最大困難的問題,並選擇可行的調整。如果主要問題是背景音樂、不合適的座位,或一直開著的電視,未必需要昂貴設備。弄清楚誰有權批准調整,以及有哪些資源可用。
共用空間可能涉及相互衝突的需要。一個人需要更亮的光線才能看清楚,另一個人卻會覺得刺眼。可調照明、不同位置,或另一個可用的工作空間,可能同時幫助兩人。先討論具體需要,不要一開始就認定某個人只能忍耐。
當兩種真實的參與需求發生衝突具體探討,當第一項調整不能幫助雙方時,會發生什麼。擬議的方案應該保留有意義的參與,而不只是把某個人的困難移出視線。
照護者離世之後:2019年自閉論壇公布的安排包括不播放背景音樂、避免刺眼照明和過高音量,以及在場地附近設置三個安靜區域。活動也說明了主辦方對場地控制範圍的限制。這種做法很有用:作出具體安排,解釋仍然存在的限制,並邀請參與者指出遺漏的需要。
確保出口、安全資訊、通風和必要的安全系統仍可正常使用。涉及建築設施或專業設備的調整,應由負責這些系統的人處理。
讓每項調整都有負責人和檢視日期
收集回饋只是開始,還需要有人採取行動。把商定的調整交給一位明確的負責人,由他執行,或取得必要的批准。
一份簡短記錄就足夠:
- 活動:當事人想做什麼?
- 障礙:什麼似乎使這件事變得困難,何時會出現?
- 商定的調整:我們準備嘗試什麼?當事人會有哪些選擇?
- 責任:由誰安排,何時完成?
- 檢視:我們會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詢問調整是否有幫助?
- 結果:是否讓參與變得更容易、造成另一種困難,或仍需繼續調整?
例如,一個人在嘈雜風扇旁無法集中注意力,可以試著換一張桌子。之後同時檢查注意力和溫度。如果新桌子熱得難受,單是遠離噪音也幫助有限。
對於眼前的安全問題或妨礙使用空間的問題,應迅速處理。其他調整則要商定實際可行的日期,並讓當事人知道進展。如果無法滿足某項要求,就解釋限制並討論其他辦法,不要讓事情在委員會裡不了了之。
事後詢問實際感受
也允許當事人在離開現場或有時間恢復後再提供回饋。問他是否做到了原本想做的事、花了多少力氣,以及怎樣才能讓下次更容易。有需要時,也問問這次活動是否令他在之後特別疲倦。
成功的安排應該讓使用者更容易參與。他的實際經歷,包括那些過後才顯現的代價,比房間是否符合別人心目中的「自閉友善設計」更能說明問題。
也要問問當事人喜歡甚麼,希望更能接觸甚麼。感官支持不必止於減少厭惡;可以接受又有所得的體驗,能夠給參與帶來目的。我的感官發展記述展示了這個區別,但不是為每個人規定同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