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与治疗 » 雷特综合征: DSM-IV旧版标准自查

郑重声明(不问责):此部份资料只作教育性质,如需咨询指导或有商榷之处,请向合资格专业人员查询。

以下是依专家用以诊断的诊断及统计手册(第四版)的定义以简化图表说明。要粗略评估某人是否有雷特综合征,若当事人符合所描述之情况,请在「答案」一栏空格上画个勾。

备注:如你要用此测试来评估成人的话,宜以他幼童期的行为作衡量;盖他有可能从经验中学会了适应,已跨过此诊断准则。

雷特综合征相对罕有,而且主要影响女性。患儿通常于6到18个月大的期间出现类似自闭症的症候。

诊断统计手册(第四版)对雷特综合征之定义(299.80)

A. 下述全部症状

  1. 产前及围产期发展大致正常
  2. 五个月大前的精神运动发育大致正常
  3. 出生时头围正常

B. 经过一段正常发展时期后出现下述所有情况:

  1. 五个月大到四岁期间头部生长减缓。
  2. 初生五个月到三十个月大的期间,孩子丧失了本来已懂得运用双手的技能,随后双手出现刻板动作(像洗手或扭动双手)。
  3. 病程早期失去社交参与能力,但社交互动往往会在较后期发展。
  4. 出现步态或躯干动作协调不良。
  5. 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发展严重受阻,严重的精神运动发育迟缓。